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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陈某富:社区矫正不珍惜 撤销缓刑被收监

2023-11-17 17:35:55    作者:通讯员 杨勇

石阡新闻网讯                 11月17日,江口县人民法院在石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石阡县一社区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旁听宣判并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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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富,因犯滥伐林木罪于2022年1月12日被江口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陈某富入矫后,不遵国家法律法规,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于2023年9月雇请工人在石阡县某村采伐松木,2023年10月被石阡县林业局行政处罚。

陈某富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间再次违法采伐林木被林业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其行为严重影响社区矫正秩序,社会危害性较高,影响恶劣,石阡县社区矫正局依法向原审江口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请对陈某富撤销缓刑,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原审江口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富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缓刑考验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又因滥伐林木被行政处罚,情节严重。作出了对陈某富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对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富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编辑: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