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商机,共发展,赢未来

关于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倡议书

2024-02-02 17:13:13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增强大家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整体形象,确保大家出行安全、畅通、有序。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县城区所有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应当按规定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不得超出停车泊位,不得一车占用多个停车泊位及逆向停放。

二、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

三、禁止在消防通道、公交站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公共通道、交叉路口停放车辆。

四、严禁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载人、酒驾醉驾、开斗气车,驾乘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头盔、系安全带、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过马路应走斑马线,不得跨越护栏。

即日起,县公安交警部门、县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将对县城区违停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对违停行为进行曝光,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予以行政处罚。

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石阡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石阡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石阡县交警大队 

2024年2月2日 

编辑:向娟